根据学校国家奖学金评审相关通知,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现就2023—2024学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第二批)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一)申请国家奖学金的学生应为高校在校生,入学以来无受处分记录。具体要求如下:
1.本科二年级(含二年级)以上学生具备申请资格;
2.专升本学生进入本科阶段第2年起具备申请资格;
(二)申请国家奖学金必须是学业成绩和综合评价特别优秀的学生。
二、申请本科生国家奖学金的基本条件和具体条件(具体参考附件1):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创新能力、社会实践、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
(二)具体条件:
1、年级要求:二年级及以上年级本科学生方可申请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和本科生上海市奖学金。同一学年内,获得本科生国家奖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本科生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本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或本科生上海市奖学金。同一学年内,获得本科生上海市奖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本科生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本科生国家奖学金或本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
2、成绩要求: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均位于参评学生前 10%(含 10%)的学生,可以申请本科生国家奖学金或本科生上海市奖学金。学习成绩排名和综合考评 成绩排名没有进入参评学生前 10%,但达到参评学生前 30%(含 30%)的学生,如在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也可申请本科生国家奖学金或本科生上海市奖学金,但需提交详细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须经学院审核盖章确认。 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是指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艺术展演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具体是指:
(1)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表现突出,具有见义勇为、助人为乐、奉献爱心、服务社会、自立自强的实际行动,在本校、本地区产生重大影响,在全国产生较大影响,有助于树立良好的社会风尚。
(2)在学术研究上取得显著成绩,以第一作者发表的通过专家鉴定的高水平论文,以第一、二作者出版的通过专家鉴定的学术专著。
(3)在学科竞赛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在国际和全国性专业学科竞赛、课外学术科技竞赛、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等竞赛中获一等奖(或金奖)及以上奖励。
(4)在创新发明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科研成果获省、部级以上奖励或获得通过专家鉴定的国家专利(不包括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
(5)在体育竞赛中取得显著成绩,为国家争得荣誉。非体育专业学生参加省级以上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二名;高水平运动员参加国际和全国性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二名。集体项目应为上场主力队员。
(6)在艺术展演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参加全国大学生艺术展演获得一、二等奖,参加省级艺术展演获得一等奖;艺术类专业学生参加国际和全国性比赛获得前三名。集体项目应为主要演员。
(7)获全国十大杰出青年、中国青年五四奖章、中国大学生年度人物等全国性荣誉称号。
(8)其它应当认定为表现非常突出的情形。
二、国家奖学金名额
国家奖学金1名
三、奖学金评审依据
(一)上海理工大学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和上海市奖学金评审办法(上理工[2021]91号)(见附件1)
(二)开云·电竞(中国)官方网站本科生国家、国家励志、上海市奖学金评审综合成绩计算方法(见附件3)
材料提交
符合申请条件者,可向学院提出申请, 本人申请后,学院将按照择优推荐原则,根据学生的综合成绩进行排序。(综合成绩计算方法详见附件3)材料提交具体要求如下:
参与申请的同学请下载填写申请表(附件4-1),写明各方面的表现,包括:学习情况、参加科研和竞赛的情况、获得荣誉、参加志愿服务,社会实践活动等情况;填写汇总表(附件5)。
请于2024年11月3日下午15:00前,将申请表(附件4-1)、附件5纸质版+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交送至所在年级辅导员处;附件4-1和附件5电子版发给所在年级辅导员,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附件1:上海理工大学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和上海市奖学金评审办法.pdf
开云·电竞(中国)官方网站
2024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