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学校高水平大学建设人才培养工作,强化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意识,总结专业实践经验,切实提高研究生人才培养质量,根据《上海理工大学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的规定(试行)》(上理工〔2015〕148号)文件精神,现决定开展第三届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评优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一)“专业实践优秀研究生”评选条件
1、参评对象为目前在读的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在校期间不得重复参评。
2、研究生所开展的专业实践与个人专业学位领域密切相关,实践时间不少于6个月。
3、专业实践成果突出,如解决行(企)业实际难题、研制出产品或研究成果应用于实际工作并取得显著成效;与联合培养导师共同署名申请获得专利或发表小论文;共同参加行业知名竞赛并获得奖项等。参评者应具有详尽、完整的专业实践报告和相关佐证材料,并经校内导师和联合培养导师签字认可。
(二)“专业实践优秀联合培养导师” 评选条件
1、参评对象应为我校专业学位研究生校外指导教师,负责研究生专业实践环节的指导。
2、在专业实践环节对研究生的指导有责任心,与指导的研究生共同取得突出成绩。
3、对获得“专业实践优秀研究生”荣誉称号的研究生,其符合条件的联合培养单位指导教师,即可获得“专业实践优秀联合培养导师”荣誉称号。
二、评选办法
1、本次评选活动由个人申报、学院初评、研究生院终评三个环节组成。申请者填写《全日制专业学位专业实践优秀研究生申请表》(见附件一)提交给学院,学院组织专家初评后,填写《全日制专业学位专业实践优秀研究生推荐汇总表》(见附件二)和《全日制专业学位专业实践优秀导师推荐汇总表》(见附件三),排序报送研究生院,研究生院综合评审得出初步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确定最终获奖名单。
2、对获得工程教指委授予的全国“工程硕士实习实践优秀成果获得者”荣誉称号的研究生及其校外指导教师,自动认定获得“专业实践优秀研究生”和“专业实践优秀联合培养导师”荣誉称号。
三、表彰奖励
经申报、学院推荐、学校评审后确定获奖名单,对获奖研究生授予 “上海理工大学专业实践优秀研究生”荣誉称号;对获奖联合培养导师授予“上海理工大学专业实践优秀联合培养导师”荣誉称号,同时予以表彰奖励。
四、材料报送
申报学生应于2020年11月23日前填写附件1,提交纸质版至学院213办公室,同时提交电子版张912913560@qq.com,并且在2020年11月27日前完后初评工作,逾期视为自动放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