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学与应用数学
专业代码:2201
制定:章国庆 审核:贾高 审批:孙跃东
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具有良好的数学基础,同时掌握经济和金融的基本理论与方法,具有运用数学知识、使用信息技术解决来自金融数学领域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在科技、教育、金融等部门从事研究、教学、应用开发和管理工作的高级复合型人才。
二、毕业要求
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数学和应用数学的基础理论和方法以及财经类金融学专业的基础核心课程,接受到数学模型、计算方法、计算机和金融软件方面的基本训练,具有扎实的数学基础,较高的科学素养和较强的创新意识,具备从事教育、信息技术、经济管理、金融、保险、证券等各方面业务的基本能力和技能。
毕业生应获得以下几方面的知识和能力:
1、具有自然科学、人文科学和外语交流的基本素质,良好的数学基础,能熟练阅读本专业的外文资料文献;
2、掌握金融数学的基本理论和基本分析方法,能够用所学知识解决工程实际问题的能力;
3、掌握计算机基本技能和软件(工具软件和专用软件)的开发应用,具有运用计算机技术进行编程和分析的能力;
4、接受科学研究的初步训练,具有较强的自我获取知识、知识更新、技术跟踪及创新的能力。
修满培养计划规定的164学分方能毕业。
三、核心课程
数学分析、高等代数与解析几何、概率论、数理统计、常微分方程、数值分析、运筹学、实变函数、数学物理方程、微观与宏观经济学。
四、学制与学位
基本学制四年,按照学分制管理,实行弹性学习年限(最长六年)。
授予理学学士学位。
五、课程设置及学分要求(共164学分)
(一)通识教育课程
学生应在通识教育课程中修满43.5学分。
(二)学科基础课程
学生应在“ 理学类”学科基础课程中修满60学分。
(三)专业课程( 54.5学分)
(四)任选课程(6学分)
应用物理学
专业代码:2202
制定:王小平 审核:贾高 审批:孙跃东
一、培养目标
使学生掌握物理学的基本理论与分析方法,具有良好的数学基础和实验技能,既可在物理学专业,也可在材料、光学工程及半导体等相关工科专业攻读硕士研究生或在以上相关行业从事科研、教学、技术开发和相关管理工作。
二、毕业要求
本专业培养的毕业生应获得以下几个方面理论和实验的知识和能力。
1、掌握本专业领域较宽广的理论基础和实验技能;
2、具有较强的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以及运用现代信息技术获取相关信息和文献检索的能力;
3、初步具备物理学、发光材料学、显示技术等方面的知识和技能;
4、具有较强的实践能力以及自学能力。
修满培养计划规定的164学分方能毕业。
三、核心课程
力学B、电磁学、光学、量子力学、固体物理、发光学与发光材料、电动力学(双语)、原子物理学、数学物理方法A、导波光学基础、热力学与统计物理
四、学制与学位
基本学制四年,按照学分制管理,实行弹性学习年限(最长六年)。
授予理学学士学位。
五、课程设置及学分要求(共164学分)
(一)通识教育课程
学生应在通识教育课程中修满43.5学分。
(二)学科基础课程
学生应在“ 理学类”学科基础课程中修满60学分。
(三)专业课程( 54.5学分)
(四)任选课程(6学分)
应用化学
专业代码:2203
制定:周仕林 审核:贾高 审批:孙跃东
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具有良好科学素质、掌握化学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实验技能,具有创新意识,能适应技术进步和社会需求变化的应用化学专门人才;适宜在研究机构、高等院校及化工、材料、轻工等企事业单位从事科研、教学、开发及管理工作。
二、毕业要求
毕业生应获得以下几个方面的知识和能力。
1、掌握数学、物理等方面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
2、掌握无机化学、分析化学、有机化学、物理化学、仪器分析、化工原理、材料化学、波谱分析、结构化学、精细化学品化学等方面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实验技能。
3、了解化学的理论前沿和应用前景。
4、掌握一门外语,能阅读外文专业文献。
5、掌握文献资料检索方法。
6、具有一定的实验设计、研究及对结果归纳、分析的能力,具有撰写论文、参与学术交流的能力。
修满培养计划规定的164学分方能毕业。
三、核心课程
无机化学、有机化学、物理化学、分析化学、仪器分析、化工原理、波谱分析、结构化学、精细化学品化学、材料化学
四、学制与学位
基本学制四年,按照学分制管理,实行弹性学习年限(最长六年)。
授予理学学士学位。
五、课程设置及学分要求(共164学分)
(一)通识教育课程
学生应在通识教育课程中修满43.5学分。
(二)学科基础课程
学生应在“理学类”学科基础课程中修满60学分。
(三)专业课程(54.5学分)
(四)任选课程(6学分)
附表一:通识课程
“通识教育课程”着重于学生全面素质的提高,特别是为学生了解历史、理解社会、认识世界、训练多种思维方式提供宽广的教育平台,有利于形成均衡的知识结构;全校所有本科专业均需修读“通识教育课程”;其授课时间安排以第一学年为主,个别课程会延续至第七学期。
通识课程
注:
1.“英语类”通识教育课程修读办法:
(1)非外语类专业学生“英语类”通识教育课程分I和II两个课程组。课程组I为英语基础课程,课程组II为英语拓展课程;课程组II分为:A(语言技能)、B(科技翻译)、C(文学文化)和D(商务经贸)四个方向。两个课程组的总学分为12学分。学生须修读完课程组I中的“交互综合英语”课程后,才可进入课程组II的选读。
(2)非外语类专业学生入学时进行英语分级考试,根据分级考试成绩按3个学习起点进行英语课程组I的修读。3个学习起点为:“大学英语(1)”、“大学英语(2)”、“交互实用英语”。学习起点为“大学英语(1)”的学生须按照1-4学期的规定课程:“大学英语(1)”、“大学英语(2)”、“交互实用英语”、“交互综合英语”顺序修读,不得自行跳读;学习起点为“大学英语(2)”的学生须按照1-2学期的规定课程: “大学英语(2)”、 “交互实用英语”和“交互综合英语”顺序修读,不得自行跳读;学习起点为“交互实用英语”的学生须按照第1学期规定,修读“交互实用英语”和“交互综合英语”,不得自行跳读。修读课程组I的学分在超出6学分时,多余的学分可认定为课程组II的学分,修读课程组I的学分不足6学分时,不足的学分可由课程组II的学分认定。
(3)课程组I实行从“大学英语(1)”到“交互综合英语”的递增型学习,考试成绩优秀的学生在自主申报和面试合格后,可跳级别修读;
(4)外语类专业(英语、日语、德语)学生无“英语类”通识教育课程学分要求。
2.“计算机基础类”通识教育课程修读办法:
(1)理工类、经济管理类、医学专业学生修读课程组I。
(2)文学、艺术类专业学生修读课程组II。
3.“人文素养类”通识教育课程修、免要求:
(1)“人文素养类”课程要求学分为6学分;
(2)工学类、理学类专业免“工程技术类”课程2学分要求;
(3)经济学、管理学类专业免“经济管理类”课程2学分要求;
(4)文学类专业免“人文社科类”课程2学分要求;
(5)艺术类专业免“音乐类”或“美术类”课程2学分要求;
4.“创新创业类”通识教育修读办法:
(1)工学专业须同时修读课程组I和课程组II,完成4学分要求;
(2)其他专业在课程组I和课程组II中任选其一,完成2学分要求。
附表二:理学类学科基础课程
“学科基础课程”着重于建立本科专业所在学科宽厚的知识基础,拓宽专业知识面,打下学生日后学业发展所需的理论基石;“学科基础课程”按学校划分的学科大类设置(参见内文及各本科专业计划中的指定归属),以基础性和公共性兼顾为设置原则,实现同一学科大类中不同专业基础课程的互通交叉;其授课时间安排以第二学年为主,个别课程有前伸至第一学年者。
理学类学科基础课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