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盲审与查重检测的通知
各位相关老师和同学:
2016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即将进入答辩环节,根据教务处《关于2016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盲审与查重检测的通知》,现将2016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盲审与查重检测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盲审和查重名单
专业 | 盲审与重复率双检查 | 重复率检查 | |||||
学号 | 姓名 | 学号 | 姓名 | 学号 | 姓名 | ||
数学与应用数学 | 1222010122 | 孔海宁 | 1222010105 | 张婕 | 1222010227 | 田树青 | |
应用物理学 | 1222020111 | 寇莹 | 1222020101 | 陆晓前 | 1222020115 | 罗国胤 | |
应用化学 | 1222030102 | 杜家丽 | 1222030133 | 周毅皓 | 1222030120 | 黎晓易 |
二、材料清单和要求
1、5月16日前,提交被抽到学生的2016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盲审材料,盲审材料为除去学生姓名、学号、导师等信息的完整毕业设计(论文)打印版。
2、5月16日前,提交被抽到查重检测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电子版以“学号+姓名+学院”命名,发送至教学办公室邮箱:lxy_jwb@126.com;抽检的毕业设计(论文)要求只含正文部分,去除封面、目录、参考文献、附录、致谢部分。
三、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查重检测结果处理办法:
1、毕业设计(论文)复制比≤30%,可直接进行论文评阅、答辩工作。
2、30%<毕业设计(论文)复制比≤50%,毕业论文需进行修改,修改后的毕业设计(论文)由指导教师和学院毕业设计质量监控小组审核认可后方可进入论文答辩程序。
3、50%<毕业设计(论文)复制比≤70%,要求论文延缓答辩。
4、毕业设计(论文)复制比>70%,取消本次论文答辩资格。
提交检测的毕业设计(论文),学校将与其答辩后提交的最终版本论文进行比对,若两版本有较大不同(如:检测版本论文字数明显少于最终版本论文字数等),将对其进行重新检测,并将有关情况通知学院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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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5月12日